在胡耀邦同志故居里,陈列着这样一副普通的家训对联:屋矮能容月,楼高不染尘。曾在2003年有一位游客来参观时,口头改动了两个字,上联的屋字改为身高的身字,下联的楼字改为地位的位。变成身矮能容月,位高不染尘。两字之差,这幅修改后的对联,正是游客群众对耀邦同志的评价。在人民心中能留下如此印象,这与耀邦同志廉洁自律及清正家风是分不开的 。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,正值三年自然灾害时期,耀邦同志的家乡——浏阳县文家市镇金星大队正在修一座小型水库,由于物资紧缺,购买不到发电机,于是大队党支部找到了胡耀邦的哥哥胡耀福和堂弟胡耀简,请两人前去北京,求助胡耀邦同志。 考虑到去北京是为公社办事,党支部为两人报销了往返路费,并捎上了一些土特产,表达家乡人民的心意。 来到北京,两人向胡耀邦同志表达了家乡人民的请求和心愿。耀邦同志认为修水库发电是造福百姓的大好事,同意帮忙购买发电机,但是,对他们二人用公款作路费以及送来土特产这两件事情很不高兴。他当即提笔给公社党支部书记龚光繁写了一封长信。信的内容大致如下: “光繁同志: 不久前,我曾经给公社党支部详细地写了一封信,请求公社和你们一定要坚决劝止我哥哥、姐姐和一切亲属来我这里。因为:第一,要妨碍生产和工作;第二,要浪费路费;第三,我也负担不起。但是,你们却没有帮我这么办。我再次请求你们,今后一定不许他们来。这次他们来的路费听说又是大队出的,这就更不对了。中央曾三番五令要求各地坚决纠正“共产风”,坚决严格财政管理制度。你们怎么可以用公共积累给某些干部和社员作外出路费呢?这是违反中央政策的啊!一切违反财政开支的事,万万做不得。做了,就是犯了政治错误。 而送来的冬笋和芋头,又是社员用劳动生产出来的东西。特别是现在困难时期,大家要拿来顶粮食,你们送给我也做得不对。在这里,一万次请求你们,今后再不许送什么东西来了,如再送,我要向你们县委写信,说你们犯了法!” 在信后还列了一张特别的清单,上面记载着: 去年7月带来: 茶油15斤,每斤0.54元,共8.1元; 豆子10斤,每斤0.1元,共1元; 油饼60个,每个0.08元,共4.8元; 酢鱼20斤,每斤0.7元,共14元; 一共27.9元,已交胡耀福带回,务必退还公社。
在我们今天看来,清单上区区一点土特产,二十七块九,算得了什么?而胡耀邦同志却将这件事提高到损害了群众利益,违反了中央政策的高度来看待。而且过了7个月,他仍惦记着,一笔一笔把账算清楚,如数退回。今天的这封信已经泛黄,但却折射出一位共产党人坦荡无私、廉洁自律的可贵品质。